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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开辟“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 2023-09-24作者: 新闻中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日前,漯河市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开辟了“绿色通道”。

  按照《漯河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细则》规定,“绿色通道”适合使用的范围为:(一)在漯河市“1+8+N”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产业领域及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二)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实验室、省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工作在职在岗在漯的骨干专家。(三)漯河市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内外在专业领域取得显著学术成就和业绩,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创新创造能力或有较大发展的潜在能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四)解决漯河市关键核心技术、有突出贡献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五)漯河市博士后在站人员和期满考核合格到漯河市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漯河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细则》提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有以下政策措施:(一)“绿道”常评。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不受一年开展1次职称评审的限制,不定期开展职称申报工作,根据申报人工作岗位和业绩情况报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进行评审。(二)“无岗先评”。业绩显著、贡献重大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漯河市参加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的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的限制申报,评审通过后在事业单位空岗内优先聘用,无空岗符合特设岗位要求的,按照特设岗位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三)创新评价。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重点,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业绩成果的“高精尖”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和社会、业内的广泛认可。(四)破格早评。漯河市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受在站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初定中级职称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到漯河市企业和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方面技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评审(考核认定)高级职称。(五)优化快认。对市外流动到漯河市工作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管理权限,在有关部门核实后7个工作日,及时、快捷办理职称确认手续。对引进的国内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和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方面技术工作初定中级职称,设置特设岗位,不占事业单位专业方面技术岗位及时聘用。(六)自主评聘。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可依规定,自主办理跨单位、跨区域流动人员职称确认手续,自主制定实施办法和标准,按规定报备同意后,在单位专业方面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评聘“高精尖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