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坚持把好“五关”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 2024-03-24作者: 解决方案
实验室安全与学校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学校实验室建设规模逐步扩大和实验药品种类数量不断增多,武汉大学从宣传教育、建章立制、准入审批、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等方面切实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日益频繁的教学科研实验活动,着力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是把好宣传教育关,着力强化安全意识。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新进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促进教职工主动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入学教育内容,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自救技能,如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必修课程,并计1个学分。组织专家编印《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3万多本,发放到每个新生,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结合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并统一印制有关安全标识1万多份张贴到每个实验室。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学习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把好建章立制关,着力强化规范管理。成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辐射安全以及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成立实验室建设与大型仪器设施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管理决策咨询和专业方面技术指导。制订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教学科研用品和、病原微生物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近20项,明确了严格的工作流程。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验要求制定了更详细具体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细则和操作的过程。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特定种类设备,不仅要求将操作规程张贴在醒目处,而且实行严格的持证上岗制度。
三是把好准入审批关,着力强化源头治理。依照地方公安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先后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证,并纳入地方政府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和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对购买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质实行归口管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购置流程,经学校和地方公安机关或环保部门备案审批后,向有经营资质的供应商购买。对购买进口含放射源仪器设施或射线装置,从采购招标环节开始把关,严格审批程序,及时向相关的单位登记备案。
四是把好监督检查关,着力强化考核问责。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构建学校——学院——实验室——教师安全责任体系,如生命科学学院还与每一位进实验室的学生签订了责任承诺书。加强与公安、环保、卫生等地方政府部门联动,积极努力配合开展清理检查活动,主动邀请有关负责人来校指导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校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和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学院定时进行自查,并在考核评优中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对学校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强化剧毒、一类易制毒、易爆药品以及放射源等领用管理,严格实行使用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与处理预案,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五是把好“三废”出口关,着力强化环境保护。加强废弃试剂瓶、污染物排放、生物废弃物等管理,设置废弃物专门存放点,强化垃圾分类处置,全校每年花费100多万元委托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弃物。严格放射性废物处置程序,统一填写《武汉大学放射源(放射性同位素药品、射线装置)报废申请表》,经学校和环保部门审批备案后,交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新建和改建实验室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考虑实验室仪器设施购置和存放、各类管线设施和通风照明等因素,抵达安全环保要求。此外,进一步改善实验方法,优化实验内容,通过以无毒无污染替代药品、虚拟仿真等形式,最好能够降低有毒有害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积极倡导绿色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