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体育

可自主研发的非标试验设备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正在公示!十堰将新增一所校园!方位在这里

发布时间: 2023-12-11作者: 行业新闻

  ,依据建造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则要求,依法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第二小学项目建造”进行批前公示。

  依据建造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则要求,现依法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第二小学项目建造”进行批前公示,如未收到实质性反应定见,市规划局将依程序同意“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第二小学建造”规划修建规划设计方案;若有贰言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有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请求听证的权力。规则期限内未反映定见的,视为抛弃权力。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天津路第二小学项目坐落十堰市林荫大道三号线平方米,其间地上修建面积:15300平方米,地下修建面积:3765平方米。容积率:0.74,修建密度:15.48%,绿地率:30%,泊车泊位:104台。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A33)。该项目规划修建功能:教学楼及隶属设备。路途出入口:林荫大道三号线、神华新苑移民安顿区侧规划路途;修建风格及颜色:现代风格、颜色为市教育局一致要求颜色。经审查,该项目规划修建让步用地界限间隔、修建间距、日照等各项目标均契合 《十堰市城市规划办理技能规则》(2016年版)等相关规范规范及控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十堰市城市规划办理技能规则》(2016)(十政发[2016]16号)等法令和法规;3、十规条字(2017)年第73号《十堰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规划条件附图。

  1、固定现场:市规划局工作楼前规划批前公示栏 (15个工作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竣工清场;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4、市规划局网站: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及修建单体图纸”(详见项目现场粘贴或规划局网站)

  公示时刻为昨日起15天内,若有贰言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十堰市规划局有关部门反映并享有依法请求听证的权力。

  规划用地面积:19180平方米,总修建面积:19065平方米,其间地上修建面积:15300平方米,地下修建面积:3765平方米。

  容积率:0.74,修建密度:15.48%,绿地率:30%,泊车泊位:104台。

  据了解,2017年6月21日,市规委会第56次会议纪要通过了天津路沿线所校园的布局规划,分别为天津路榜首小学(农耕岁月背面)、天津路第二小学(民安小区旁)、天津路第三小学(大洋五洲配建)和东方伊顿校园。